女警勾結詐團 涉索賄700萬遭起訴
Enm-新聞網/記者徐蕙茹/新北報導
北市中山警分局邱姓女警涉與詐騙集團成員郭姓男友勾結,她曾向詐團索賄700萬元遭拒,並製作不實搜索扣押筆錄,協助詐團成員「黑吃黑」侵吞款項,今天被新北檢起訴。
檢警調查,因涉嫌洩密、偽造文書而已遭解職的邱姓女警,民國103年至112年任職於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中山分局,並與從事詐騙的郭男交往。
檢警查出,詐騙集團成員「郭總」想要侵吞上游的詐欺款項新台幣1000萬元,於是聯手郭男,去年7月在餐廳邀邱女與會,希望邱女製作不實搜索扣押筆錄,讓郭男等人向上游宣稱這1000萬元已遭警方扣押,並願意提供30萬元當作邱女報酬。
邱女則回應,可以幫忙製作不實搜索扣押筆錄,但就分潤部分,1000萬元款項應「七三分」,也就是她與郭男要拿700萬元,「郭總」可分得300萬元,但「郭總」認為索價過高而拒絕。
檢警調查,不久後,郭男的詐欺上游、暱稱「山河」的不明人士,因不想把收得的300萬元款項繳給上游,因此與郭男、邱女聯手,由邱女製作不實的搜索扣押筆錄與扣押物品目錄表,假裝這300萬元已被警方查扣;接著,再由「山河」傳給詐欺集團上游成員,讓「山河」得以私吞款項。
偵查時,邱女未坦承索賄700萬元,對於其餘犯罪事實多予承認;郭男則供出邱女要求以「五五分」或「七三分」索賄。
新北地檢署今天偵結,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對於違背職務行為要求賄賂、對主管事務圖利罪、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機會犯3人以上詐欺得利、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罪嫌起訴邱女。且檢方認定邱女是警職人員,屬貪污治罪條例中「有調查職務人員」,建請法院加重其刑;另郭男、「郭總」也因涉貪污等罪被起訴。
邱女去年被查出,在中山分局任內涉嫌洩密、偽造文書,遭新北地檢署聲押獲准;台北市警察局隨後將邱女免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