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執行署啟動酒駕罰鍰專案 拒測累犯列優先對象

Enm-新聞網/記者蘇清六/綜合報導

行政執行署今天表示,時值春節前夕,民眾餐敘頻繁,酒駕機率恐增,已通函13分署,即日起至31日實施新一波酒駕專案執行,以滯欠金額較高或拒絕酒測累犯為優先強力執行對象。

行政執行署今(15日)表示,時值春節前夕,民眾餐敘頻繁,酒駕機率恐增,已通函13分署,即日起至31日實施新一波酒駕專案執行,以滯欠金額較高或拒絕酒測累犯為優先強力執行對象。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發布新聞稿表示,為貫徹「酒駕零容忍」政策,讓民眾有一條安全回家的路,自民國110年起即啟動強力執行滯欠酒(毒)駕罰鍰案件專案,至今已實施3波專案執行。

新聞稿指出,截至去年12月31日為止,3波專案有效執行金額(含分期繳納、已查扣財產預估拍定後可受償金額等)達新台幣5億7583萬多元,並查封義務人土地2460筆、建物518間、汽機車184輛,實施現場執行總計5439次,動員9514人次。

行政執行署表示,考量農曆春節將至,尾牙、聚餐更加頻繁,酒駕機率恐相對增加,為遏止酒駕一再發生,已通函13分署,自今天起至31日止,展開為期半個月的第4波專案執行,並將滯欠金額較高的酒駕或拒絕酒測累犯義務人,列為優先強力執行對象。

新聞稿指出,行政執行署針對近期移送執行的酒駕罰鍰案件,將迅速調查並積極查扣義務人存款、薪資、車輛、不動產等財產,如仍置之不理,即鐵腕依法執行收取、拍賣等換價程序。

此外,針對未結的酒駕罰鍰案件,將再次全面調查義務人最新財產資料,並加強通知義務人到場報告財產,如有拒不到場或拒絕報告等情事,將視個案情況依法要求提供擔保,限期履行,並得限制住居,以達警惕酒駕行為效果。

行政執行署台北分署也指出,台北市萬華區年約70餘歲的姜姓男子,於民國104年10月間深夜,無照駕駛普通重機遭員警攔檢而拒絕酒測,被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裁罰新台幣9萬元後移送執行;台北分署近日強力執行姜男的存款後,全額清償。

行政執行署表示,各分署將持續運用科技執法措施追查車輛行蹤,如跨機關合作運用停車管理資訊系統或自動偵測車輛號牌系統、引進車載式車牌辨識系統等,輔以智慧科技,提升執行人員查扣義務人車輛效率,減少違規來源。

行政執行署說,行政執行機關對於交通違規案件,尤其是酒駕案件絕對強力執行,使欠款義務人無法再心存僥倖、規避繳納義務,將持續強化滯欠酒駕罰鍰案件的執行,維護交通正義及用路人安全,讓酒駕義務人有「痛感」,讓民眾對交通安全「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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