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婦人政黨票遭幼童撕毀 涉違選罷法遭函送

Enm-新聞網/記者陳念紘/高雄報導

高雄市李姓婦人13日上午帶女兒前往投票時,因女童不慎拉扯撕毀政黨票,警方將母女帶回釐清,全案依違反選舉罷免法函送高雄地檢署及高雄市選委會參處。圖/高雄市鳳山警分局提供

總統立委選舉今(13日)投開票,高雄市李姓婦人上午帶著女兒投票時,因女童調皮不慎撕毀政黨票。警方將母女帶回釐清,全案依違反選罷法函送雄檢跟高雄市選委會參處。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鳳山分局表示,轄區派出所上午近9時獲報,一處投開票所疑有民眾攜帶未滿6歲幼童入內投票,且撕毀政黨票,經投開票所主任管理員向在場警衛人員反映,鳳山分局員警立即到場,並將母女帶回派出所釐清事由。

李婦向警方表示,今天帶女兒前往投開票所投票,但因女兒未滿6歲,經在場選務人員同意帶入內投票,不料因女兒調皮出手拉扯手中選票,不慎造成政黨票毀損,並不是故意撕毀。

全案經鳳山分局請示高雄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李怡增及鳳山區選監委員後,依涉違反選舉罷免法函送高雄地檢署及高雄市選委會參處。

鳳山分局長蔡鴻謀呼籲,民眾攜帶6歲以下幼童進入投開票所應妥適安撫幼童情緒,若有失控狀況,應馬上反映投開票所管理員或警衛協助處理,避免發生幼童毀損選票情事,另呼籲成年民眾不得任意撕毀選票,避免觸法。

發表迴響

Previous post 投票日西部多雲到晴日夜溫差大 東部雲多偶雨
Next post 新北蘆洲男帶走選票 警事發10多分鐘獲報偵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