札幌高院認定禁止同婚違憲 日本高等法院首例

Enm-新聞網/國際報導

日本札幌高等法院今天認定民法與戶籍法等不承認同性婚姻屬於「違憲」,成為日本高院第1例違憲判決,但駁回損害賠償請求。

日本放送協會(NHK)、朝日新聞報導,住在北海道的3對同性伴侶,主張民法與戶籍法不承認同婚等規定,違反憲法第14條「法律之下人人平等」原則與憲法第24條保障「婚姻自由」等,向國家提出每人100萬日圓的損害賠償訴訟。

札幌地方法院2021年一審判決認定性傾向無法依照人的意志變更或選擇,政府不承認同性婚姻,是違反憲法第14條法律之下人人平等的原則;只是國會難以立即認知到這是違憲,對於原告指控國會未訂定承認同性婚的法律是違法與不作為,則予以駁回。

後來原告上訴至札幌高院,並在二審提出「民法等規定的合理性值得懷疑顯而易見」等主張;日本政府則提出「憲法是以異性結婚為前提」等主張。

札幌高院的審判長齋藤清文在今天的判決中認定「憲法保障同性婚姻,現行制度屬於違憲」,不過認為,不能說國會未修法為違法,因此駁回損害賠償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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