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 桃園報導 桃警追酒駕開槍打死乘客 市府、警方判賠748萬 前桃園市警局八德分局曾姓副所長為追緝酒駕車輛開槍,不慎打死女乘客,家屬提國賠。桃園地方法院判決桃市府、八德分局共賠償家屬新台幣748萬餘元;市府說,會再研擬是否上訴。 分享此文: 分享到 Facebook(在新視窗中開啟) Facebook 分享到 X(在新視窗中開啟) X 列印(在新視窗中開啟) 列印 更多 分享到 LinkedIn(在新視窗中開啟) LinkedIn 在 Tumblr 上分享(在新視窗中開啟) Tumblr 分享到 Pinterest(在新視窗中開啟) Pinterest 分享到 Mastodon(在新視窗中開啟) Mastodon 分享到 Nextdoor(在新視窗中開啟) Nextdoor 請按讚:喜歡 正在載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