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天才游泳小將苦無訓練場地? 游委會痛批「不實報導」!
Enm-新聞網-記者潘瑨輔/台南報導
(近日有則關於臺南天才小泳將奪8金 苦無專業場地新聞報導)被南市游泳委員批評內容不實,更亂了程序及教育本意, 台南市游泳委員會直斥 , 何康婗係參加111年全國春季分齡游泳錦標賽,獲得10歲級蛙式50公尺第六名,而奪得「8金」是全國南區分區的資格賽,並非全國分齡賽。
9歲的台南游泳選手何康婗在111年全國春季分齡游泳錦標賽獲第六名,她的父親何兆基卻透過媒體指出,女兒連續兩年都「奪金」,
更稱平時訓練需與一般泳客爭搶水道,十分克難,屢向台南市政府陳情卻沒下文,對台南游泳環境感到失望。因此台南市體育總會游泳委員會表態「該新聞報導內容不實」。
另外何姓選手的表現,游泳委員會當然是給予正面的鼓勵,並期望該選手能循序漸進,希望有朝一日能成為台南之光,「也表示身為教練的何兆基疑似透過媒體誤導民眾,到底居心為何?」。
台南市游泳委員會痛批,對於何兆基而言,他是麻豆國小游泳池OT經營業者,苦無場地訓練一說從何而來?若想使用市區體育處指定之訓練單位進行訓練,只需依程序提出申請,並經台南市游泳委員審核,畢竟體育總會的游泳委員會,長期為了台南市基層游泳選手的訓練,積極努力去改變「惡劣環境」,好讓台南的專業競技游泳體育子弟們,能擁有完整的訓練環境,身為游泳教練的何兆基怎麼可能不清楚這些規則?孩子有成績當然可以申請場地訓練,為何透過媒體做不實報導?
台南市游泳委員更是指出,依該新聞報導所陳,好似任何人均能向公家單位提出申請,如此「名不正言不順」,更為荒謬的是,公立學校泳池係公務單位指定予社會體育之台南市游泳委員會,做為三級基層選手養成計畫之訓練場地,根本不是如媒體所述「特定團體」。
新聞報導所指「特定團體」,是要挾游泳委員會以令體育處嗎?台南市游泳委員怒轟,「新聞報導內容完全不實」。台南市游泳委員委員會強調,若場地訓練有任何問題,「我們能幫忙申請訓練場地,更歡迎與委員會的長期培訓選手共同訓練,畢竟教育無分別,但必須循正常程序及管道申請,而不是操弄媒體,來誤導民眾誤導政府的報導」。
台南市游泳委員再次提醒台南市長黃偉哲,務必正視、重視台南市游泳體育的發展,體育也是教育上重要的一環而非少數民族,否則,優秀的游泳選手不斷出走,或是環境持續侷限;讓家長無法用熱忱去栽培孩子,屆時面臨沒人參賽或成績不佳的窘境,顏面無光的可是口口聲聲說要重視體育的黃偉哲。